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的相关规定,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,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,使更广泛公众和社会团体了解、参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,现将防城港渔澫港区19~22号泊位减载靠泊改造工程信息进行公示,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防城港渔澫港区19~22号泊位减载靠泊改造工程位于防城港渔澫港区第三作业区。19~22号泊位已于2016年8月通过竣工验收,竣工验收等级为10万吨级通用泊位(水工结构、停泊水域均按15万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),泊位长1291.02m,前沿底高程-18.5m。本工程现拟对19~22号泊位实施减载靠泊改造,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前沿停泊水域、回旋水域拓宽疏浚以及系船柱码头附属设施改造工程,改造完成后可靠泊减载后的20万吨级散货船。本工程估算总投资额12012万元,工期12个月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
联系地址: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友谊大道22号
邮编:538000
联系人:彭工
电话:18277517815
电子邮箱:1670228232@qq.com
三、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
邮编:100088
联系人:王工
电话:15620745177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可通过自行登陆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,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。
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链接: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;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北部湾港防城港码头有限公司
2022年8月22日